產品概述
品牌 | 其他品牌 | 應用領域 | 化工,綜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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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汽車內飾材料水平+垂直燃燒試驗機適用范圍:
適用于汽車內飾材料水平+垂直燃燒特性。
二、符合標準:
符合ECE R118附錄6和附錄8 GB8410-2006、GB/T5456-2009標準要求。
三、汽車內飾材料水平+垂直燃燒試驗機水平燃燒部分:
3.1 燃燒箱:
3.1.1材質:燃燒箱用1.5mm厚鋼板制成,結構示意圖見圖2。
3.1.2結構:燃燒箱的前部設有一個耐熱玻璃觀察窗。燃燒箱底部設10個直徑為19mm的通風孔,四壁靠近頂部四周有寬13mm的通風槽。整個燃燒箱由4只高10mm的支腳支撐著。在燃燒箱頂部設有安插溫度計的孔,此孔設在頂部靠后中央部位,中心距離后面板內側20mm。燃燒箱一端設有可封閉的開孔,此處可放入裝有試樣的支架,另一端則設有一個小門,門上有通燃氣管用的小孔,支撐燃氣燈的支座及火焰高度標志板。
3.1.3收集盤:燃燒箱底部設有一只用于收集熔融滴落物的收集盤,此盤放置在兩排通風孔之間而又不影響通風孔的通風。
圖2 燃燒箱結構圖
3.2試樣支架:
試樣支架由兩塊U形耐腐蝕金屬板制成的框架組成,支架下板裝有6只銷子,上板相應設有銷孔,以保證均勻夾持試樣,同時銷子也作為燃燒距離的起點(第一標線)和終點(第二標線)的標記。另一種支架的下板不僅設有6只銷子,而且支架下板布有距離為25mm的耐熱金屬支承線,線徑0.25mm,該種支架在特定情況下使用。
3.3試樣安裝:安裝后的試樣底面應在燃燒箱底板之上178mm。試樣支架前端距燃燒箱的內表面距離應為22mm,試驗支架兩縱外側距離燃燒箱內表面距離為50mm。
3.4燃氣燈:
3.4.1規(guī)格:燃氣燈是試驗用火源,燃氣燈噴嘴內徑為9.5mm,長度100mm,其閥門結構易于控制火焰高度,并易于調整火焰高度。當燃氣燈置于燃燒箱內時,其噴嘴口部中心處于試樣自由端中心以下19mm處。
3.4.2火焰高度:19~38mm可調。
3.4.3點火:高壓自動電子點火。
3.5 燃氣:
供給燃氣燈試驗用為液化氣,也可采用燃燒后熱值約為35MJ/m3~38MJ/m3的其他可燃氣體,例如天然氣、城市煤氣等。當進行仲裁試驗時,推薦使用液化氣。
3.6金屬梳:
金屬梳的長度為110mm,每25mm內有7~8個光滑圓齒。
3.7計時器:0~99.99S/M可設定。準確度為0.5s。
3.8溫度計:
3.8.1量程:0~1300°C,準確度為1℃。
3.8.2為數顯溫度表(用溫度表+熱電耦代替常規(guī)的水銀玻璃刻度溫度計,解決玻璃溫度計容易破碎的缺點,且讀數直觀、簡單、精確)
3.8.3感溫探頭:K型熱電耦。
3.9燃燒箱L381mm*W203mm*H356mm;控制箱:L305X320X280 mm。
3.10電源:AC 220V,50Hz。
四、垂直燃燒部分
3.1試驗箱內尺寸:寬760mm×深650mm×高1300mm;
3.2支承架:固定試樣框架
3.3試樣框架:由一個矩形金屬框架組成,沿著長560mm,寬150mm的矩形框架的長邊安裝12個試樣固定針,試樣固定針距離底邊的距離分別為5mm,10mm,190mm,370mm,550mm和555mm,固定針的長度至少為26mm。
3.4模板:用于取樣作試樣打孔使用。
3.5計時裝置:在三個標記線處分別計時,當每個標記線燒斷時計時自行停止。
3.6燃燒氣源:工業(yè)用丙烷(用戶自備)
3.7試樣:L560mm*W170mm,經向、緯向各3塊
3.8燃燒噴燈:
3.8.1根據GB/T5456-2009中附錄A規(guī)定的要求制作;
3.8.2組成:由四部分組成,空氣管、氣體混合區(qū)、擴散區(qū)、氣體出口;
3.8.3噴嘴口徑為φ0.19mm;
3.8.4火焰穩(wěn)定器:中心孔徑為1.7mm,四周擴散孔八個,孔徑為0.9mm;
3.8.5火焰高度:10mm~60mm內可以調節(jié);
3.9點火計時器:99.99h/min/s任意設定,分辨率:0.01s/min/h,精度:0.1s
3.10延燃計時器(T1時間、T2時間、T3時間):99.99h/min/s任意設定,分辨率:0.01s/min/h,精度:0.1s
3.11點火器軸線與試樣表面夾角:0°/30°/90°可轉換;
3.12燃燒方式:表面點火和底邊點火;
3.13點火系統:高壓電子自動點火;
3.14點火器:采用自動移動和角度手動轉換;
3.15儀器使用空間:寬1150mm,高1400mm,深650mm;